騰訊將《花千骨》改編成有聲讀物并在其手機APP上播放,被晉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訴至法院。北京市海淀法院今日受理了此案。
晉江公司訴稱,根據其公司與作者江晨舟(筆名:fresh果果)簽訂的《數字版權作品授權合同》、《數字版權作品授權書》及《授權委托書》,該公司擁有fresh果果的作品《花千骨》的電子版權及作者所有著作權的獨立維權資格。騰訊公司未經晉江公司和作者授權,私自將《花千骨》改編成有聲讀物并在其開發(fā)運營的手機APP“企鵝FM”上架,侵犯了晉江公司及作者的合法著作權。晉江公司多次聯系騰訊公司并發(fā)侵權通知,要求騰訊公司將《花千骨》在手機APP“企鵝FM”上下架,騰訊公司均不予理會。截至目前,此作品在“企鵝FM”上點擊量為7594.4萬,晉江公司已對該事實進行公證。晉江公司要求判令騰訊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按照每個點擊0.1元進行賠償,賠償共計759.44萬元并承擔公證費、訴訟費等。
2、魅族確認將更換品牌標識
9月6日消息,魅族董事長兼CEO黃章昨日通過個人微博證實,魅族即將更換新logo。但同時強調,公司將不會采用此前遭到曝光的logo版本。魅族副總裁李楠透露,現階段Logo的進化方向是貼近標準字體,小寫,間距一般會比較大,也不太可能使用斜體。預計新logo將于9月10日發(fā)布。
3、中超公司叫賣轉播版權:5年版權15億元人民幣起步
近日,中超公司“悄悄”發(fā)出一則公告:征集2016年—2020年中超聯賽電視公共信號制作及版權合作伙伴。并標明“合作費用每年度報價不低于叁億人民幣”。
5年合作期限,每年不低于3億,也就是說中超在2016年——2020年的版權至少要賣15億人民幣!要知道,上賽季中超版權收入只有5000萬,本賽季也就七八千萬。這意味著,接下來5年,中超公司每年版權收入至少是去年的4倍。
縱觀世界頂級聯賽,最大頭的收入基本都來自版權收入,英超上賽季版權收入占聯賽總收入的54%,NBA占比近60%,而中超只有12.5%左右。中超公司在9月2號下午發(fā)公告并宣布,9月17號下午報名截止,有業(yè)內人士認為,這個時間可能有點倉促了。
4、微信公眾號將推付費閱讀保護原創(chuàng)
微信公眾平臺近來幾度加強版權維護工作,近日又宣布將推出付費閱讀的功能,希望以“用戶+流量+收入”的激勵機制,推動原創(chuàng)保護工作,讓原創(chuàng)內容在微信公眾平臺上成為更有價值的服務。微信方面稱,將在未來推出付費閱讀、廣告傾斜、搜索加權、快捷關注和入原創(chuàng)庫等激勵機制,鼓勵原創(chuàng)內容在微信平臺上形成良好生態(tài)。
5、東京奧組委棄用涉抄襲會徽或遭索賠
東京奧組委1日宣布棄用涉嫌剽竊的東京奧運會會徽后,已經使用該會徽訂做產品的東京都以及一大批贊助商“損失慘重”,正考慮向東京奧組委索賠。另外,東京奧組委不得不重新向公眾征集投稿,從中選拔2020年東京奧運會會徽。設計者佐野研二郎被取消100萬日元(約合8300美元)獎金資格。
6、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專利代理條例》年內完成
近日,國務院發(fā)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2015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guī)劃的收官之年,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意義重大。
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有:
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促進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和對外開放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guī)。(8件)
二、為了規(guī)范專利代理行為,保障委托人、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專利代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修訂專利代理條例(知識產權局起草)。
三、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修訂的行政法規(guī)。(2件)
7、工商總局局長:以商標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為階石推進中意經貿往來
8月31日,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會見了來訪的意大利駐華大使謝國誼一行。張茅表示,商標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企業(yè)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希望與意方有關機構在上述領域加強溝通協(xié)作,增進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信息的交流,推進兩國經貿往來。
8、加拿大法院判決:使用競爭對手的商標做為關鍵字廣告,不構成侵權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The 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在 8 月 27 日做出判決,關于使用競爭對手的商標做為 Google 的關鍵字廣告(Google AdWords),并不構成侵權行為。在溫哥華社區(qū)學院(Vancouver Community College)與溫哥華職業(yè)學院(Vancouver Career College)的訴訟案中,溫哥華社區(qū)學院對溫哥華職業(yè)學院提出告訴,稱溫哥華職業(yè)學院購買“VCC”做為關鍵字廣告的行為,已侵害其于加拿大的注冊商標“VCC”的商標權。